因使用药物而诱发的白斑称为药物性白斑。药物性白斑是一种继发性白斑。①直接接触而诱发,如发生于眼周的白斑常由于使用滴眼药而引起;②通过光敏感作用而诱发,如服用人造香料、口服降血糖药与降压利尿药,磺胺、噻嗪、氯噻嗪类、 磺丁脲、格列本脲(优降糖)等,这些药物含有磺胺基成分,都具有光敏感作用;③含巯基的药物如胱氨酸、半胱氨酸、二巯 与青霉胺等,通过其与酪氨酸酶竞争铜离子使酪氨酸酶活性降低或失活,从而干扰了黑素的正常代谢。阻止黑素的形成而诱发白斑;④久服或常用硫脲、硫脲嘧啶、甲状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药物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黑素的合成代谢而诱发白斑。